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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合同法有利于理顺劳动关系,在权衡国家、企业、劳动者三者利益的基础上,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环境。更多2022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内容请点击“劳动合同”查看。
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内容
本条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的规定。
在劳动关系中,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,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,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。我国《劳动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”。本法对此项权利也做了规定。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。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、特长、志趣爱好 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,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潜能,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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